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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划

苏州市平江中学校艺术教育过程性评价实施方案

苏州市平江中学校艺术教育过程性评价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学习过程性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18〕8号)要求和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以测促教,以评导学,切实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整体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标和原则。

学习过程性评价主要针对学生初中阶段的课堂学习态度、工具准备、交流表达、作业质量、参与意识、才艺展示及参加艺术实践活动等内容进行评价。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严格规范考核程序,强化有效监督;坚持艺术教育的客观规律,以音乐、美术学科特点为依据,体现音乐、美术课程的性质和价值,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审美需求;坚持面向全体,从学生素质发展的实际出发,课内与课外相结合,促进学生自信心、创造力、合作精神和艺术素养等方面的全面提升;坚持以人为本,以学校艺术教育为主阵地,着眼于学生基本的艺术素养,遵循由易到难的规律,坚持艺术素养的普及(共性)与艺术特长发展(个性)相结合,实现减负增效。

二、过程性考核的内容。

1.课堂学习评价(50分)

主要考核学生艺术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及对音乐、美术课程基础知识与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音乐、美术两门学科每学期各5分,合计为10分,初一至初三上学期,5个学期满分共计为50分。

1) 出勤率、参与度(10分):音乐、美术学科每学期各1分。由学生自评、同伴互评和教师审定三个环节组成,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计分。

2)感知(认知)水平(20分):音乐、美术学科每学期各2分。根据《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 每学期由学校确定考核内容,根据学生平时表现,音乐学科和美术学科从课程标准中的四大领域中选一项项目作为实践性考核内容,根据平时成绩确定该学科“感知(认知)水平”成绩(百分制,记入每学期学生成长档案),凡得分为大于等于60,记该学期本项目考核成绩2分;得分为1-59,记该学期本项目考核成绩1分;得分为0,记该学期本项目考核成绩0分。

3) 实践能力(20分):音乐、美术学科每学期各2分。根据《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每学期由学校确定考核内容,根据学生期末测评情况,音乐、美术学科从课程标准的四大领域中任选一项项目作为实践性考核内容,根据平时成绩确定该学科“感知(认知)水平”成绩(百分制,记入每学期学生成长档案),凡得分为大于等于60,记该学期本项目考核成绩2分;得分为1-59,记该学期本项目考核成绩1分;得分为0,记该学期本项目考核成绩0分。

2.艺术实践评价(10分)

主要考核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习过程中的艺术实践情况,学生在初一至初三上学期任何一个学期完成即可。由学生提供相应考核内容的事实,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1)课外活动(6分):学生任选一项。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累计不少于1学年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学校)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不少于1次。

(2)校外学习(4分):学生任选一项。参与任一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不少于1次或以各种形式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展览)等不少于1次。

三、过程性考核的操作办法。

初三毕业生的音乐、美术学科过程性考核评价工作由个人自主申报(同伴互评)、学科平时(学期)成绩评定与艺术实践评价等环节组成,由任课教师、班主任和年级部确定,学校音乐、美术学科学习过程性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工作日程:

4月20日-4月22日个任申报、同伴互评。

4月23日任课老师、班主任和年级部确定。

4月24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当日公示。

4月30日,上报成绩。

 

 

苏州市平江中学校

2020年4月2日